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16 公司简称:心脉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应分配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3,262,117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2,178,271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21,083,846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7,408,999.80元(含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79,408,953.8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6,817,953.61元,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5.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57,408,999.80元,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3%。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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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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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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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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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
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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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9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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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