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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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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66 公司简称:宏柏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500万人民币(此交易保证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针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撰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除内容涉及修订外,该制度名称同步修改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除内容涉及修订外,该制度名称同步修改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修订章程变更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501.49万元(包含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21.34万元为当年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6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14,324,425.2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01.5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0,354.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4年4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城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13550000001232861于2025年1月6日销户。

2.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账户13550000001259894于2025年4月23日销户。

3.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堂支行募集资金账户78221000087537018于2025年6月20日销户。

此外,公司购买了四川银行半年期定期存款,定期存款账户:800030000000039615、78221000088597907;华夏银行7天通知理财产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七个项目,分别为宏柏新材氯硅烷绿色循环产业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在公司现有研发实力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最终达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硅烷偶联剂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智能化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物资存放的安全性,并促进公司供应链管理流程再造,实现材料、商品的安全、高效流转,提升经营效率。

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公司加强人才储备、提高研发实力,提升市场反应能力和渠道掌控能力,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3、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29.8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剩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3,501.49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转出募资专户)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3、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增资4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投入实施主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合计剩余募集资金2,943.3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本年度”对应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过程中;未来随着市场订单的开拓,产能释放速度加快,项目效益将逐渐提升。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对应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三: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对应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等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部分公共建筑物的施工建设,为在行业中保持优势,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正结合最新的市场环境情况进行可行性论证,择机选取部分募投项目产品先行建设。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汇,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下转3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