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78 公司简称:圣龙股份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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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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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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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高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力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罗力成、罗玉龙、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回避表决)
4、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48,88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2元,共计募集资金 443,819,990.1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87,236.5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4,562.74元,税款为242,673.7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532,753.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00,708.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974,718.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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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9,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5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536.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7日与宁波银行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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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产线建设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由原计划的2024年11月延长至2025年11月,并增设实施主体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2024年9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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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 350 万套高效节能与新能源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本年部分项目已投产产生效益
[注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罗力成、罗玉龙、陈雅卿、黄红亮、杜道峰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5 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因关联方圣龙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襄阳”)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龙集团”)2025年5月新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申请追加与关联方圣龙襄阳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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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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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圣龙襄阳系公司控股股东圣龙集团2025年5月新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的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具体修订、制定和废止的制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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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1-5项、7-14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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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8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