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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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应制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制度修订、制定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0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0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3.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3.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3.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3.1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3.1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2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3.2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3.2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2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3.2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3.2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2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3.2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3.2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3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3.3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3.3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3.3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3.3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上述制度中第3.01~3.15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拟修订《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6.0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唐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刘翠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赵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周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朱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拟修订《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志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旋旋女士、李伟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7.0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陈旋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李伟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8.0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叶苏甜女士、蔡志敏先生已回避表决。
8.0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董事林志伟先生、洪灿先生、安鹤男先生已回避表决。
8.0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5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上述激励对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拟对该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192,500份进行注销。
在本次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