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40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9873)已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回售并摘牌。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号),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由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变更至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亦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完成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25年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清研控股已于2025年1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变动后,清研控股及其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由深圳市国资委授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照既有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方案执行。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3、2025年2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号),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清研控股的100%股权拟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偿划转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0%股权。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亦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完成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内控报告、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19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号)。
5、2025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号),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已于2025年4月7日完成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利率为2.18%。
6、2025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号),深圳市国资委与深投控、深智城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转让协议》,本次划转完成后,深投控持有清研控股50%股权并对清研控股实施控制,深智城持有清研控股50%股权。同时,深投控、深智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与清研控股签署了《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服务协议书》,深投控、深智城将清研控股的部分经营管理权限委托给清研院。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亦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完成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7、2025年4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号),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清研控股的100%股权通过无偿划转方式由深圳市国资委划转至深投控和深智城分别持有5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亦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完成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8、2025年5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号),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贺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贺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贺臻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徐安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徐安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10、2025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张汉斌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张汉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杨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11、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力合科创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公司出资9,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湖北省力合长江科技创新供应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后续不再进行扩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2、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为“力合科创(广州)创新中心项目”“光电示范园一期、二期”“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二区”“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力合优科创新基地”“力合良景新制造基地”“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号)。
3、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1亿元授信额度,同意将珠海科技园名下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号)。
4、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2.78亿元财务资助延期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臻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39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臻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3.02%,另按年支付1%的融资服务费,资助期限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4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4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
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贺臻先生,总经理徐安毕先生,独立董事杨高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任伟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UMNmsNMH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42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开始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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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刊登在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4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繁荣,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瑞,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其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维护了股东权益。该所专业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审计流程规范且保持独立性,审计费用定价合理。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