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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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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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4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4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4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110084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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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2022年12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5143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5200068101300110057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号:1805880104000399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08002726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1081160000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5218888888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292002194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账号:127913154410403)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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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前完成上述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2)以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2025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8,528.23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5年1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09,000.00万元,均为银行定期存款。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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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4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截至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半年度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8,892.18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8.07万元。2025年半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收回,转回坏账准备10.0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8,064.11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7.92万元。
3、应收票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274,179.92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9.11万元。
4、存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63,531.41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199.82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6,188.78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6,188.78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5-04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节;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及表述,原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3、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包括调整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程序等,完善“内部审计”章节相关内容;5、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调整为8名董事。
除附表列示的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
注:制度名称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废止《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制度》并将其内容整合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述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