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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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李伟锋先生、马阳光先生、匡怡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史浩明先生、周豪慎先生、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于北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锦良先生简历
沈锦良先生,董事长,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资格。1988年6月至1993年2月,担任张家港市华申纺织助剂厂厂长;1993年3月至1999年1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2月至2002年3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担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3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2014年11月至2019年2月,担任华盛有限副董事长;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锦良直接持有公司17,395,726股,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锦良先生与沈鸣先生为父子关系。沈锦良先生、沈鸣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2、沈鸣先生简历
沈鸣先生,董事,总经理,为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之子,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日本森田化学株式会社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董事长助理;2011年8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总经理。
3、李伟锋先生简历
李伟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担任张家港市华荣染整助剂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助理;2000年6月至2005年3月,担任华盛有限经营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4月至2019年7月,担任华盛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副总经理。
4、马阳光先生简历
马阳光先生,董事,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经济师专业资格。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江苏省高投)本部高级投资经理、苏州管理公司创始合伙人。其间,2014年至2015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2017年至今,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敦行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4月,担任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华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担任华盛锂电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希美微纳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2024年,担任江苏才道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董事、苏州邦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5、匡怡纯女士简历
匡怡纯女士,董事,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担任江苏金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苏州金农联创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苏州新联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08至今担任苏州金农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2至今,担任上海氢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1、史浩明先生简历
史浩明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兼任南京、苏州、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史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2、周豪慎先生简历
周豪慎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具有日本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日本国立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周豪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3、于北方女士简历
于北方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任农经系助教。烟台光明染织厂,任财务科会计。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理系会计学讲师。现任沙洲职业工学院,任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副教授。
截至目前,于北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及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5年8月28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中且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雄先生、胡博先生、温美琴女士的任期于2025年8月28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6年,即将任期届满离任。鉴于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以前,黄雄先生、胡博先生、温美琴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雄先生、胡博先生、温美琴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黄雄先生、胡博先生、温美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黄雄先生、胡博先生、温美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能减少外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与业务相关审批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3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设置监事会及监事,《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为了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更好地规范公司经营和落实主体责任,现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由总经理担任。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暨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根据新《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暨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黄振东、陆海媛
联系电话:0512-58782831
邮编:215600
电子邮件:bod@sinohsc.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暨修订、
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更好地规范公司经营和落实主体责任,现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由总经理担任。
鉴于上述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除附表所列内容外,《公司章程》亦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等表述,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为突出列示修订重点,上述内容未在附表中列示。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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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至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或制定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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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