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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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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亦已获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公司总部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hongming@dghongmin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7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05”,投票简称为“鸿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9月15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5年6月30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8,354,176.84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内企业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外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期利润总额8,354,176.84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