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80,626,267.9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050,734,165.62元,扣除2025年发放的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1,759,716.35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861,648.80元,剩余6,404,898,067.5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15号会议室(秦岭路18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及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9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
邮编:213022
4、会议联系人:高鹏、郭绪新
联系电话:0519-8515606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2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80,626,267.9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050,734,165.62元,扣除2025年发放的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1,759,716.35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861,648.80元,剩余6,404,898,067.5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星宇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2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1,759,716.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371,17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84,308,2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861,64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2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公司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2、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职责。
本事项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下列19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
■
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2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余额不超过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本公司及子公司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银行,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者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质押于合作银行,形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或者以此作为质押担保条件,在不超过质押金额额度内,申请短期贷款,满足现金支付的需要,改善资金流动性,该申请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北大街支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票据池额度余缺调剂
票据池额度统一由公司安排,公司可根据子公司需求在票据池成员单位间进行额度的余缺调剂。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票据管理的成本;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票据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组织实施
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其他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2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前审议,未发现报表中存在异常情况,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星宇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780,626,267.9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050,734,165.62元,扣除2025年发放的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1,759,716.35元。
公司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56,861,648.80元,剩余6,404,898,067.5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修订《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及管理,与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公司拟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选举公司董事周宇恒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本议案选举事项的生效,以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修订作出相关决议为前提,其生效后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余额不超过15亿元,实施期限为36个月。在前述期限内票据池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签署相关协议等。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证券代码:601799编号:2025-0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7,871.8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33,356.17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16,901.8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