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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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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与智元机器人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深化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公司与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巨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文宏杰、四川安努创想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友好协商,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人形机器人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人形机器人应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公司投资建设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为满足公司机器人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机器人关键硬件智能电关节的开发与产业化,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友好协商,拟签订《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在绵阳市涪城区投资建设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1,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机器人智能电关节模组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内的禀赋优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各方将在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研发、产能投建、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及资本等方面开展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拓展在汽车及智能机器人等创新领域增量零部件及关节的合作机会。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提升可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共同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宁德时代以人民币40,000万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33,898万元,并取得江西升华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基于完全摊薄基础上18.7387%的股权。江西升华的现有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认购权。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3,898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由147,000万元增加至180,898万元,并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明确具体合作细节和目标,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在2024年8月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并对原《业务合作协议》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六)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优化双方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布局,公司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开展股权与资本合作,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与前驱体项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5-042)。

(七)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以自筹资金向江西升华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3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按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年,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满足参股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整体风险可控。锋富锂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李鹏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按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年,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按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年,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的产业项目合作,更大程度发挥项目合作优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于2024年10月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或其指定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新建年产10万吨硫酸锂制造磷酸二氢锂项目。2024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赣锋锂业全资子公司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赣锋”)在达州市宣汉县设立合资公司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四川赣锋持有锋富锂业51%的股权,江西升华持有锋富锂业49%的股权。

为保障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正常经营生产,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推动参股公司磷酸二氢锂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拟按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年,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E4QUUP57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锂钾园赣锋锂业研发中心211室

4、法定代表人:曾锦秋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2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二)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川锋富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2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912.90万元,负债总额48.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49万元,净资产9,864.41万元;2025年1-6月利润总额-135.59万元,净利润-135.59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锋富锂业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对锋富锂业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0万元。

(五)资信情况

锋富锂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MAACNLJT77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曾祖亮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普光经济开发区锂钾园

6、成立日期:2021年9月1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四川赣锋无关联关系。

(三)资信情况

四川赣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拟按49%的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锋富锂业提供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1年,按照3%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算,按季付息。相关借款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参股公司锋富锂业系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重要举措,为满足参股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参股公司磷酸二氢锂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金流向的有效监控,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除本次向锋富锂业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余额为133,445.45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含利息)为143,245.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9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9,800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对锋富锂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并且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平合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参股公司资源整合力度和业务协同效应,降低上游原材料生产成本,丰富磷酸盐体系材料产品线,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群体,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战略,不断增强公司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