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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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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3版)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7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7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9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788,3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实际募集资金340,288,3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8,755,281.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5号)《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由公司向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蜀秦、UBS AG、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杭虹、郭伟松、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27,596股,每股发行价格4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6.4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170,30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829,677.5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110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023期”产品,不涉及从专户划转资金的情形,对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构成影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10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年12月5日,公司聘请拟发行可转债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1月8日,公司及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搬运机器人和智能物料传输仓储系统”项目和“光伏电池片生产自动化系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该新开立账户仅用于2019年12月变更后新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与此同时,公司及兴业证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聘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3月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1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南通金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诺”)作为“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与南通金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指定下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苏锡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数据计算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39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36.45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2,796,636.5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5357号)。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413.2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10Z003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本次增加4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营业收入金额

[注2]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辰研发中心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134,573.34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注3]2024年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98.8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2,286.03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年产40台(套)隧穿氧化硅钝化接触高效太阳电池用平板式PECVD设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32.50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受行业整体竞争环境、公司自身战略布局等因素影响,公司拟将“金辰智能制造华东基地项目”进行延期,并将“高效电池片PVD设备产业化项目”进行部分变更。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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