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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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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22 公司简称:成都先导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3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2020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52元的价格公开发行40,6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4月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7,781,430.64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304,218,654.74元,2025年使用人民币53,562,775.9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0,233,723.22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8,374,055.12元,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3,629,932.5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0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6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2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专户(账号:1001300000881768)的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署的对应此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人民币480,000,000.00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62,775.90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90,473,069.31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拟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32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候选人简历附后):

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JIN LI(李进)先生、陆恺先生、李建国先生、SUIBO LI女士、王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JIN LI(李进)先生、陆恺先生、李建国先生、SUIBO LI女士、王剑明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云沛先生、唐国琼女士、薛军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唐国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郭云沛先生、唐国琼女士、薛军福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对每位董事会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履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等相关程序。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完成前述审议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JIN LI(李进)先生

JIN LI(李进)先生,1963年2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JIN LI(李进)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英国阿斯顿大学,获得大分子科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年10月,当选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2018年7月18日,被英国阿斯顿大学授予荣誉科学博士学位。JIN LI(李进)先生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任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博士后;1990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Protherics UK Ltd. 计算化学主任;200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阿斯利康化学计算与结构化学总监、全球化合物科学主任、计算科学总监。2012年6月至今,JIN LI(李进)就职于成都先导,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JIN LI(李进)先生是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81,876,94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43%;JIN LI(李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陆恺先生

陆恺先生,195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陆恺先生1971年9月至1986年6月,任成都市二轻局供销员、处长;1986年6月至1989年6月,任成都轻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6月至1998年6月,任成都外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陆恺先生1998年7月至今,任成都华川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陆恺先生现任横琴金石创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鼎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藏晶鑫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陆恺先生现任成都先导副董事长职务。

陆恺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票;陆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建国先生

李建国先生,1961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建国先生1994年6月至1998年4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公关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7年4月,任联想控股弘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建国先生现任巨慈有限董事、北京雷岩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李建国先生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李建国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成都先导股票;李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SUIBO LI女士

SUIBO LI女士, 1961年6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SUIBO LI女士1991年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1991年9月至2017年12月先后在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英国普罗米修斯生物科技公司、阿斯利康(瑞典)、阿斯利康(英国)、柴郡学院(英国)任职。SUIBO LI女士2018年10月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成都先导供应链管理总监、副总裁职务。SUIBO LI女士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SUIBO LI女士是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JIN LI(李进)先生的配偶,未持有成都先导股票;SUIBO LI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剑明先生

王剑明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广州巨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职务,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相关工作;自2008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担任部门副经理职务,具体负责国有产权交易及投融资服务工作;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四川联合酒类交易所,担任投融资中心总监,具体负责现货交易及投融资服务工作;自2014年3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投资业务;自2021年4月至今任职于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并兼任四川宏明博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及运营工作。王剑明先生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王剑明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份;王剑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云沛先生

郭云沛先生,194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云沛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新闻传播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具有高级编辑职称。1969年2月至1973年6月,郭云沛先生应征入伍任宣传干事;1973年6月至1983年10月,任职于重庆桐君阁制药厂中层员工;1983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原为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报》第一负责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总编辑;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卓信医学传媒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玉德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E药经理人》杂志出品人;200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会长;郭云沛先生现任北京鼎阳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0年3月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郭云沛先生2022年5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

郭云沛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云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唐国琼女士

唐国琼女士,1963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1988年7月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创意信息(300366)独立董事,2010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利君股份(002651)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任茂业商业(600828)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2014年2月至2019年8月任西部资源(600139)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乐山电力(600644)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圣诺生物(688117)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24年6月任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独立董事。现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6)、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00893.HK)独立董事。

唐国琼女士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票;唐国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薛军福先生

薛军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法律事务处干事,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讲师、副教授),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薛军福先生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

薛军福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份;薛军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及废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免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中涉及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应删除和调整,监事会主席职务在取消监事会事项生效时同步免去。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主席亦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由于本次修订涉及条目众多,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并整体删除《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以及其他治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相关表述。此外,因删除、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发生变化,此类调整不再逐一列举。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以及废止,本次制度调整情况如下: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各项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