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55 公司简称:新亚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15,78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368,020.0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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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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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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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4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76,273.31元(未经审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5,78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68,02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27%,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7.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向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本次拟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关议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4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76,273.31元(未经审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5,78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68,02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27%,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7.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向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4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628,684,134.72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23,884,134.72元,现金管理余额为604,800,000.00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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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0,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27,500.00万元,用于“年产36000吨功能性硅烷及系列产品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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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10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存续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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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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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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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4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76,273.31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15,78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368,02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27%,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7.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董岩先生、李志刚先生职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相应解除,现任职工代表监事王洪波先生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其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较多,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将《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使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下列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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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制度全文,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5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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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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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亚强”)与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硅材”)业务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拟向兴瑞硅材出具《担保函》,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三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瑞硅材出具担保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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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五)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
(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应向贵司履行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八)其他股东担保情况:不提供担保
(九)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湖北新亚强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湖北新亚强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主要是公司承担湖北新亚强的主要经营管理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意为湖北新亚强在担保函额度内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5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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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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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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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5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及相关要求,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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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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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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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5-05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持有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2,928,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红塔创新(昆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昆明”)持有公司39,87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红塔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塔昆明合计持有公司62,804,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秀杰女士持有公司19,937,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塔创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红塔创新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57,8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秀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孙秀杰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157,8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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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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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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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红塔创新及红塔昆明【原红塔创新(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将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孙秀杰女士继承公司原股东初亚贤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两年内如进行减持,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