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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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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及避免同业竞争,预计与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和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2.58亿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5年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10亿元提供担保,即2025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相应新增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3、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由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杨雪岗先生。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继续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支持,旭阳控股同意将于2025年7月、8月到期的原6亿元借款额度延期,同时新增3亿元借款额度,均未设定担保。

(二)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前述融资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新增10亿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翔福新能源已签署的《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公司拟为该合同对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子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拟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装机规模58万千瓦,项目建设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计划分两期建设,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及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分期建设进度,统一规划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分期实施进度。本项目投产后,有利于降低负极材料项目的用电成本,增强产品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零碳园区,提升社会形象与品牌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翔福新能源签署土地租赁合同,用地面积约为6000亩,土地租赁费用(25年)计6,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为准)。于5月22日披露了签署《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土地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日,翔福新能源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源网荷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估4.80亿元。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租赁土地及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翔福新能源以租赁方式取得所需临时用地使用权3500亩、拟以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形式取得土地所有权351亩,具体租赁及竞拍事宜将按照源网荷储项目总体进度及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开展,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滨海能源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推进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吨)的建设工作。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经遴选,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确定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二期5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8.2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双方于2025年8月27日签订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经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合同总价暂估9.10亿元(含税),该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推进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吨)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1亿元;

3.法定代表人:张国友;

4.主营业务: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资质冶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5.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296号;

6.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除翔福新能源与其于2024年11月签订的《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5万吨前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2025年3月签订的补充协议外,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二期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端项目、8.2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3.承包范围:二期5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8.2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各工序单元配套厂房、设备、公用工程等的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等安装工程,试车、验收等配合工作及有关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程以施工图为准。

4.采购范围划分:设备类采购由发包人组织招标及定标,发包人、承包人与设备厂家签订三方采购合同。土建工程(含装修)、钢结构、采暖、通风等全部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材料供货厂家需选用清单价格中发包人指定的厂家,或经发包人认可的厂家。

5.合同价款:暂估9.1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6.计价方式:施工清单价格中明确的优先执行清单价格,清单价格不因市场及其他因素变化进行调整;施工清单价格中未能明确的施工内容且无类似子目的执行定额的,费用结算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定额无对应子目的工程费用,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执行。

7.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现场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分包需经发包方同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发包人股东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生效后,能够顺利推进20万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吨)建设工作。该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从本次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可能存在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议案》,同意确定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翔福新能源“二期5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8.2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商,双方于8月27日签署了相关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1.55%;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翔福新能源拟向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注册成立于印度尼西亚)更新本年度采购商资质,需公司为翔福新能源的履约能力提供担保,具体业务开展将根据市场情况、交易对方内部程序安排等因素确定,并以最终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为准。公司已于8月27日签署了相关担保函件,同意为翔福新能源上述业务履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责任限额不得超过1,500万美元(按2025年8月26日当日汇率折算人民币为10,678.20万元)。

2.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8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包含在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6亿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17,947.40万元,净资产29,759.46万元,营业收入23,329.00万元,净利润-2,191.3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受益人: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

3.担保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责任:根据债务人、受益人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如债务人所需支付款项已到期且债务人有责任付款,但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该款项。

5.担保金额:最高责任限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6.担保期限: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翔福新能源提供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利于后续可能的原材料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其业务持续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1.80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8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函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6人,代表股份67,778,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209,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2,56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2,576,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了如下事项,具体议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4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70%;反对1,0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20%;反对1,0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28%;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张翼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8.2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双方签署总承包合同的价款暂估9.1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樊娜参加了现场会议,监事巩固、郭瑛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端项目及8.2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双方签署总承包合同的价款暂估9.1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二)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