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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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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7版)

(八)被担保人8基本情况

(九)被担保人9基本情况

(十)被担保人10基本情况

(十一)被担保人11基本情况

(十二)被担保人12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应金融机构要求担保起始时间与其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或首笔债权发生日相一致,或需涵盖未结清业务发生日,故导致担保起始时间不同于担保协议签署时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

子公司也都是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公司,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3.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5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8.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前期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及其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鉴于以下原因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上述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门在六个月内统一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84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 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8.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期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1,038.75万元(不含发行承销费及已置换的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有171,897.23万元募集资金(含已收到的利息收益)待后续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不存在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还于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