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9 公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中伟,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瑛琳,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芹,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4.94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4.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74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LIU KUN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1元,共计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8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71.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力合微”)、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及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自2021年4月20日后,成都力合微不再承担募投项目“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研发任务,成都力合微已将所有产生的研发成果转交移至力合微公司,成都力合微于2021年8月18日注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兴业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力合微、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7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 79290078801800001583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转为一般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70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000.00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与附表2
2.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自建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专业的芯片设计研发测试中心、电力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和无线通信技术实验中心,改善研发工作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具体投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预研研发及产业化、拟重点布局的中长期技术研发与升级拓展、产业并购及整合等。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完全投入。该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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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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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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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