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5-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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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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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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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西安正威因司法拍卖、集中竞价变价处置导致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32,581,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且该部分股票将于2025年9月9日-10日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系列公告。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九鼎集团持有的公司3,4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2月21日,公司中文名称由“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AMER NEW MATERIAL CO., LTD.”变更为“Jiangsu Jiuding New Material Co., Ltd.”;中文证券简称由“正威新材”变更为“九鼎新材”,英文证券简称由“AMER NEW MATERIAL”变更为“JIUDING”,启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公司证券代码“002201”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
2、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了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191民初6828号《民事判决书》,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因向公司采购特定型号产品,在产品质保期内,发现该产品存在质量瑕疵或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中车风电经济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截至报告日,公司已按判决书履行相关事项。
3、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5]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9)。202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截至报告日,公司已按处罚决定书履行相关事项。
4、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2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0)。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51,636,241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
5、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江阴远景及远景能源签订了《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协议编号:[FWACN100020240601223001]),鉴于前期签署的编号为FWACN200020220530200002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同意原合同主体由江阴远景变更为远景能源,远景能源承诺履行原合同中包含的江阴远景义务,并补充江阴远景作为远景能源的关联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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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风电叶片业务运营效率与整体竞争力,公司对风电叶片业务架构进行全面整合及调整。
公司计划出资1亿元在江苏如皋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并由新设子公司全资分别在甘肃酒泉出资2000万元设立甘肃九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出资1000万元设立内蒙古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将作为公司在风电叶片领域统筹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助力公司风电叶片业务实现更优布局与长远发展。
公司同时还将对现有风电叶片业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将现有风电叶片子公司股权调整至新设全资子公司名下,并相应调整风电叶片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等;同时注销江苏世纪威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8号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股权结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5、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甘肃九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甘肃九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西园)经三路8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股权结构: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5、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三)内蒙古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内蒙古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股权结构: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5、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组织架构,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尚需公司注册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登记备案等手续,因此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风电叶片业务架构调整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股权架构调整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架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自)媒体、论坛或股吧里的言论、其他非指定媒体媒介上发表、留存、转载、链接的信息均非本公司的法定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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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及
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可能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公允价值变动确认。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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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902.95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6.85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70.61万元。
二、本次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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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进行了判断和分析,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收益285.07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议,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可能存在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具有合理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02.95万元,收回或转回上年年末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850.54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1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57.46万元,收回或转回上年年末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5.94万元,相抵后将减少公司2025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1.52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85.07万元,增加2025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07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未经审计。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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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3588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顾柔坚先生、独立董事谷正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47)全文刊登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风电叶片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全文刊登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