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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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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2月,公司出资3,500万元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共青城民主创新智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法奥意威(苏州)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011.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764.01万元(包含理财本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项目延期至2028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2、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投入45,042,949.40元,银行利息收入1,047,435.46元,理财利息收入504,109.59元,银行手续费110.75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673.35万元;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965.2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设投入78,170,222.68元,利息收入10,388,103.31元,理财利息收入1,239,972.60元,银行手续费1,414.9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2,346,538.26元(未包含购买理财本金75,000,000.00元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入21,948,657.64元,支付发行费用24,036,328.43元,利息收入149,898.98元。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3,556.31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使用了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5年7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7,500.00万元。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免去原股东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8.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表决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5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近期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即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对公司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实际核销应收账款合计0.00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9,290,543.90元。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5、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二)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考虑到自身产品种类规格较多,下游整车市场行情存在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周转材料基于存货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具体如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23,716,769.55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19,290,543.90元,应收账款核销资产0.00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426,225.65元,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29,172,137.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49,806.34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9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应制度。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具体如下:

其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承诺管理制度》以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1日,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拟增加8.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3.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签授信和原有存续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各类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度、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5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及议案三的子议案3.01和3.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二至议案三(除子议案3.01和3.02之外的子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及议案三的子议案3.01和3.0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5324;电子邮箱地址:xuchaoer@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6:00前;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徐超儿

电话:0574-63322990

电子邮箱:xuchaoer@iyu-china.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5324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1、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下转4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