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4 公司简称:威高血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1,394,06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23,050.5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89%。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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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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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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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变更前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后。
四、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推动公司优化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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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及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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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4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