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7版)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威高西路7号威高血液净化办公楼5楼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5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7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2、3、4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威高西路7号威高血液净化办公楼512室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威高西路7号;

2、联系人:王婷婷;

3、联系电话:0631-5716143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4 证券简称:威高血净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血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修山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宋修山、张存明、陈晓云、王霁、牟倡骏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宋修山、张存明、陈晓云、王霁、牟倡骏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对应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宋修山、张存明、陈晓云、王霁、牟倡骏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其年度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珍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张珍华任期内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张珍华,女,中国国籍,1982出生,复旦大学会计系学士,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任中信银行国际结构融资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并购及交易服务部高级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项目主管;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任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委会秘书、投资事务主管,上海美丽境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珍华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同时,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