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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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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6 公司简称:星湖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立斌、闫晓林、闫小龙、李永生、卢馨、刘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广东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广东 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的规划》。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不超过240万元(含公司及全部境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5)。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2、3、4、5、6、8、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新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编制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审费用不超过240万元(含公司及全部境内控股子公司)。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本次会议设双会场同时召开,地点分别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T8栋会议室、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

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

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

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

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

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

出现错漏。发邮件或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交给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9:00-11:30,15:00-17:00。

(五)参会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6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758-2291130

传真:0758-2239449

电子邮箱:sl@starlak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事先与信永中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禤文欣女士,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于天健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暂未确定本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志辉先生,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及招投标结果定价。年审费用不超过24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247.5万元(含公司及全部境内控股子公司),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是公司前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截至2024年,信永中和为公司连续提供了4年的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信永中和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事先与信永中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信永中和、天健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

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职责,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认为天健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25-043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8月26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并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包括:

1、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3、增加设置职工董事的相关规定;

4、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5、强化股东权利,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3%降至1%;

6、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庄新女士、罗怀生先生、张磊女士将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相应解除监事职务。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4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