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61,998.69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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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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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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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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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取消监事会设置,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条款的表述进行整体修订及细节完善。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故不再逐条比对,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相关制度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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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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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5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