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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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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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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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2025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16,447.46万元。除此外,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0 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3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4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或“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除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或”之外,全文统一将“或”调整为“或者”。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其他仅涉及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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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5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