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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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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2025年6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2、使用募集资金向联域智能、越南新能源增资

(1)使用募集资金向联域智能增资

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2月使用募集资金向联域智能增资,增资金额约236.83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向越南新能源增资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8,243.96万元及超募资金余额1,112.09万元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并通过香港联域向新项目的实施主体越南新能源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5年3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香港联域增资6,000万元人民币,并通过香港联域向越南新能源增资5,999.87万元人民币(差异系银行手续费所致)。

(二)注销分、子公司事项

1、注销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注销的工商登记手续。

2、注销东莞海搏子公司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陈旧的、生产效率低下的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东莞海搏部分资产并注销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20,496,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5月2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金额及时间以实际签订的结汇、售汇协议为准。

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更好地建立、健全深圳市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联域股份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深圳海搏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350.00万元(含预留),认缴深圳海搏新增注册资本107.7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深圳海搏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65.00%,深圳海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周聪、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深圳海搏及其子公司香港海搏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深圳海搏增资完成后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且深圳海搏增资完成后新增的其他股东,针对公司本次向深圳海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均以其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保证了本次财务资助的安全性和公允性。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周聪、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12栋101-301;17栋101-301;21栋101-201”,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并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相关条款亦做出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7.0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司章程》《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了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经审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8.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6《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7《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0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4《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7《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8《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9《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5《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6《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27《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健康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深圳市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搏”)增资扩股并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深圳海搏建立健全长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提升核心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提升运营和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事项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深圳海搏及其子公司香港海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搏”)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缓解深圳海搏及香港海搏的资金压力,提升其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有效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信建投作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原指派武鑫先生和沈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保荐代表人武鑫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决定委派梅超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武鑫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梅超先生和沈杰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武鑫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梅超先生简历

梅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同益股份、超频三、泰永长征、迪阿股份、联域股份等IPO项目,奥拓电子重大资产重组等并购重组项目,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项目。梅超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2、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然失效。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及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

公司本次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3,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21-12-16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A栋2-5层、A栋7-8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25-06-06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11栋101

5、经营范围: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时间:2024-07-19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A栋1层、6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联域进出口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四)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1,226.5154万港元

2、成立时间:2018-12-04

3、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建勇

4、公司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39号三台商业大厦1101室

5、经营范围:LED照明灯具,新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国际贸易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7、被担保人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五)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50万美元

2、成立时间:2023-05-19

3、公司法定代表人:甘周聪

4、公司注册地址:越南海阳省锦江县福田乡锦田一良田工业区A1、A2、A3厂房

5、经营范围:电气照明设备生产;电气系统安装专业设计活动;其他剩余未分类的业务支持服务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器的生产,加工,组装;充电桩及配件的生产及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持有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7、被担保人联域(越南)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保额度是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健康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80,000万元(过往经审批担保额度自动失效),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11%。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6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下转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