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上接170版)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95.98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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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85.0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1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公司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05.8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95.9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5.98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195.9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12栋101-301;17栋101-301;21栋101-201”,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2号正大安工业城6栋101-601”,并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相关条款亦做出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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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监事会改革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