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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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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58 公司简称:国盛智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1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盛智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菊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同意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17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2)因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3)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构成及部分职权;(4)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5)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6)删除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相关规定;(7)其他修订,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修订内容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附表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此次拟制定及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1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