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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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管理制度制定、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契合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并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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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1至第7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决定以自有专利权为质押物,向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含)。具体贷款条款与条件将以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专利权质押贷款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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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专利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利权质押是子公司合理运用金融优惠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并有效满足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此次专利权质押不会影响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次质押的专利权将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分布式仿真平台的可视化建模方法及分布式仿真平台,专利号:ZL 202310666262.0)为质押物,向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贷款条款与条件将以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为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将依据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签订的最终担保合同条款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HBHY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及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创业空间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盛世融合10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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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情况:盛世融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为支持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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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1.00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
联系人:易津禾(下转2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