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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和条款顺序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施行的《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