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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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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56

【2025-8-2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结项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并且有效缓解因业务持续增长所带来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医药行业的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1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6,801,98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7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5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7982元/股调整为6.7582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3.6782元/股调整为13.6382元/股。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本次授予股票期权294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3月4日。

6、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202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1,344,000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公告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V=6.7982-0.04=6.758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P=P0-V=13.6782-0.04=13.638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7982元/股调整为6.7582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13.6782元/股调整为13.6382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