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91 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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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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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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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谭博学、李奇凤、漆彤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及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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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