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7 证券简称:众生药业 公告编号:2025-09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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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方向明确,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珍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监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名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09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330,039.2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330,003,391.5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326,647.75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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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16,987,627.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2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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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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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本年度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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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