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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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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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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8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3、审议《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新增、修订和完善。1、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2项制度文件;3、针对董事会前期审议的3项配套制度文件《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结合监管规范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为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内控制度要求,对其进行修订及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4、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5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5年8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十八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7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7日

至202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恒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