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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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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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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1-5项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上述拟修订的第1-6、16、20、21、25项公司治理制度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订将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由现有的7名调整为9名,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2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孙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孙鑫先生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并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鑫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情况

为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全面融入公司战略规划,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原“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增加ESG相关职责。

根据战略与ESG委员会职权调整,将原《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修改了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内容,增加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等主要内容,修订部分条款。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鑫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2年6月,任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会计、副部长;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振华资产经营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国振华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孙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担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3.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92.59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2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2,996.59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9,975.47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8033287411)存储余额多于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详情参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部分。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0,287,034.77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操作流程,遵守了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已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失误,2025年5月和6月,分别误将自有流动资金5万元和3万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8033287411),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募集资金专户不能存放非募集资金的规定。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在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帮助下,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包括:(1)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管理;(2)完善募集资金相关业务流程控制;(3)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4)公司内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以及专项审计,严格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截至2025年7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存入的资金从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除此之外,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其他在募集资金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已审议过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预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各类资产价值,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和个别认定,对存在一定减值迹象并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价值回升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成都华微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通过单项计提和组合计提的方式,本期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3,447.8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879.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10.78万元。本期实际计提各类应收款项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579.5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半年度,成都华微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2.21万元,公司对存货进行清理后,将部分产成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工艺变化、长期闲置不用和市场竞争等因素,成本高于售价的存货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691.75万元,计入2025年半年度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91.7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与会计师初步沟通的结果,但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1楼2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信函或邮件需在2025年9月15日16点前送达,邮箱:investors@csmsc.com。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5年9月1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邮政编码:61020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