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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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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注1]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注3]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4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上半年主要进展及成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丰富应用场景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深耕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在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进行深度研发,为终端客户提供检测服务,形成了以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为核心的检测方案,并对通用化标准仪器的传统检测方案形成一定替代。

公司以信号采集测量技术为核心,立足于工业自动化检测行业,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且兼具性价比的创新产品。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及技术基础之上深耕下游消费电子领域,完善产品矩阵,优化产品性能,丰富产品形态,保持自身行业发展地位。

公司不断拓展下游应用行业,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实现业务发展多元化,终端客户从以消费电子行业为主的模式,逐步拓展至半导体、生物医疗和新能源等行业,为公司营业收入带来了增量增长。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845,831.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5%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本着研发创新为发展基石的思路,持续地、有计划地推进公司自主研发,上半年研发费用投入28,757,364.1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90,806.55元,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的27.96%,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各研发项目进展顺利。

本公司始终将研发团队的培养与建设置于重要位置,对研发人员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确保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190人,占员工总人数的61.49%,研发人员较上年同期新增28人。

三、持续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4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4,667,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03%。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026,593.97元)总额为34,693,993.9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7.16%。

未来,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机制、结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更新情况,公司2025年上半年制定和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为公司的高效、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部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大大提升了三会运作的便捷性和会议效率。

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专业培训及其他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同时,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之前,在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公司提前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及时汇报相关事项进度,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公司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参加了2024年度科创板智能检测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战略、业务、产品等具体情况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提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表,确保广大投资者公平的了解交流情况。

公司积极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和价值在线等线上交流平台,构建多渠道全方位覆盖的投资者交流沟通机制。公司积极为投资者答疑解惑,2025年上半年度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投资者问题回复率高达100%,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发现和认可。

2025年,公司将本着诚恳、务实的态度奋楫笃行,将继续强化投资者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年度、季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东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交流等活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七、其他事宜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继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向,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争取继续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件一),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除修订对照表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其他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修订及废止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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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