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4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安徽富淼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安徽富淼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富淼科技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熊益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熊益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熊益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致力于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上半年具体举措实施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安徽富淼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安徽富淼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号)文同意,公司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富淼转债”,债券代码“118029”。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富淼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点30分
4、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1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8、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参会回执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7: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0楼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务必同时将上述材料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3)。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指定部门(送达方式详见“五、其他事项(一)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R@feymer.com;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富淼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会议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富淼科技总部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8110625
邮编:215613
邮箱:IR@feymer.com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3:“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淼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债券简称:富淼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会形式: □现场 □通讯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
说明:
1、请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正确填写。
2、以上各项议案,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根据“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在对应表决结果处划“?”,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用文字或其他符号标明的表决结果无效。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富淼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 元人民币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8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更正公告》,就业绩考核净利润的定义表述做出更正,并公告了更正后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4、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权全权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5、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李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2,529,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7%,过户价格为9.22元/股。
6、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李平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768,000股股票已于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过户价格为9.77元/股。
8、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部分成就,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25.35%。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的解锁安排,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共计5,805,723份,对应股份数量为629,68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9、2025年8月20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提前终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不含预留部分),解锁时点分别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解锁数量依据公司业绩指标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相关细则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2175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623.12万元,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关于净利润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部分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25.35%。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629,68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0790号)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2211号),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实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280.26万元及-2,114.57万元,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及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净利润触发值,解锁条件未成就,合计未解锁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2,667,31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8%。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中关于持有人权益处置的规定:“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锁部分,至本持股计划第三个考核期限届满仍未能解锁的,则由管理委员将该未解锁部分对应的股票进行出售,出售所获得的资金按照该份额原始出资额加年化6%的利息之和返还给持有人,剩余部分归属于公司”。
鉴于出售股票所需周期较长,且集中出售可能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冲击,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持有人权益处置条款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2、《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仅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持股计划的调整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持股计划调整后的相关内容及本次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2,667,31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按两次非交易过户情形独立计算)加上年化6%的单利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8日,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更正公告》,就业绩考核净利润的定义表述做出更正,并公告了更正后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4、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权全权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5、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魏星光、李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2,529,000股股票已于2023年1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7%,过户价格为9.22元/股。
6、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李平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监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768,000股股票已于2024年1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过户价格为9.77元/股。
8、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部分成就,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25.35%。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的解锁安排,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共计5,805,723份,对应股份数量为629,68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9、2025年8月20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10、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熊益新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提前终止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667,3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8%。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股份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3年1月11日至2028年1月1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不含预留部分),解锁时点分别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2年-2024年3个会计年度为考核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结合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各解锁批次内实际可归属持有人的权益。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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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为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2.上述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将根据各考核年度对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各解锁批次内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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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m为本持股计划实际筹集资金总额;2.n为每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即第1个解锁期n为40%,第2个解锁期和第3个解锁期n均为30%。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将对持有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分数(S),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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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2175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623.12万元,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关于净利润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部分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25.35%。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第一个解锁期合计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629,68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0790号)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2211号),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实现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280.26万元及-2,114.57万元,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及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净利润触发值,解锁条件未成就。本次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共计2,667,312股(包含预留份额二次分配部分的768,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8%。
鉴于内外部环境持续发生变化,继续实施本计划已难以实现预期激励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以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决定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2023年1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760334)中所持有的2,529,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260387),过户价格为9.22元/股;2024年1月2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760334)中所持有的768,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260387),过户价格为9.77元/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锁的股份,至本持股计划第三个考核期限届满时仍未解锁的,则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年化6%的单利利息之和。预计回购价格将分别按两次非交易过户情形独立计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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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为准。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股票总数为2,667,312股,结合实际情况,本次回购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按两次非交易过户情形独立计算)加上年化6%的单利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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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2,150,207股减少至119,482,895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并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注销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资产均为现金资产,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授权开展分配、清算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持股计划的调整及提前终止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持股计划调整后的相关内容及本次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终止的项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中的子项目“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70.8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涉及延期的项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和“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中的子项目“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第四季度。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4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4.0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035.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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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系“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的子项目之一。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渠环保”)负责建设,总投资2,225.19万元,建设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1套3,600方/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装置,装置采用“调节池+AAO+MBR+化学除磷”工艺,以配套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规划,处理园区医药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要求,达标尾水最终排入附近河道。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苏环建[2022]82第0148号)及其对应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苏环许可[2022]7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2,225.19万元。
(二)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投项目的推进工作,积极推动相关建设进程。项目前期,公司已完成多项关键审批程序:在2021年8月31日,公司取得“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的备案证批复(张凤申备〔2021〕141号),并于2022年8月2日成功获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苏环许可〔2022〕7号),随后于2022年8月10日正式取得环评批复(苏环建〔2022〕82第0148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始终审慎规划募投资金使用,积极推动前期项目规划与设计等准备工作,全力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鉴于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的实际招商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的实际需求与预期存在差距,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推进节奏。2025年8月5日,公司收到张家港飞翔医药产业园通知,因该园区总体规划布局的节奏调整,原定由我司实施的“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将由飞翔医药产业园区收回,并转由国资企业投资建设。
基于上述客观情况,遵循审慎使用及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手续移交与权益处置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2,270.8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待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3,600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经营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和“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中的子项目“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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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现将延期原因说明如下:
1.“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因整体工作体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实际落地复杂度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主要信息化及数字化模块未能按原计划全面启动,导致该募投项目整体投入进度受到影响;此外,随着当下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的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2024年四季度以来,公司调整论证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整体规划,该募投项目相应地根据规划适配调整,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因此,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科学的投资原则,拟将“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第四季度。
2.“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项目
自“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项目开建以来,公司已经完成了基于原2,000方/天中水回用与零排放装置的技术改造。同时已同步启动“扩建2,000方/天中水回用与零排放项目”的前期规划与设计工作。然而,鉴于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的实际招商进度不及预期,且经评估,当前经技术改造后的必须达到零排放条件的污水处理能力已能够满足现有园区企业需求。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司资产投入的效率和效益,并与园区招商实际进展相匹配,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对本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调整,拟将“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第四季度。
综合上述情况,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秉承谨慎投入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上述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对“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以及“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1.“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智能化体系,生产运营的数字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尽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应用了DCS等自动化手段,并部署了SAP和BPM等信息化的运营系统,但是从整体运营与管理来看,仍存在着信息系统分散、流程衔接不够通畅或者缺失等情形,形成信息孤岛。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现有情况进行优化提升:首先,通过采用新的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从人工采集到智能采集的转变,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通过车间设备自动化、智能化管理,最终致力于实现整体车间智能化;其次,对公司业务开展集成化管理,通过数据接口标准化打通各系统壁垒,实现整线集成,实现透明化、实时化共享。综上,本项目将助力公司逐步构建完整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驱动业务过程自动化与智能化,持续提升生产水平,为未来高速发展和精细化运营管理提供坚实支撑。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当前,国家及部委密集出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支持网络、平台、数据、应用等关键环节建设,并大力培育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等新模式。本项目方向与国家政策导向高度一致,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深度契合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及“十四五”规划对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的政策导向。2023-2025年是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与生成式AI),加速向工业领域渗透落地的关键窗口期。AI与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的深度融合,正深刻变革制造业,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决策优化、精准质量控制、深度流程自动化及知识化运营演进。
公司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面向未来、长期发展”的数字化建设方针。对内,以内部数字化项目立项为抓手,组建跨部门项目小组,统筹业务条线协同推进;对外,积极调动周边的软硬件资源,与专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团队保持密切交流与合作,通过深度共创夯实统一平台的技术底座。该平台不仅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业务智能化的核心载体,更是未来接入AI技术提升生产效能的关键设施。通过充分吸收前沿技术趋势,进一步优化方案的前瞻性,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自动化生产能力,实现各装备设备之间的数据联网及信息化协同;为公司持续研发和生产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产品设计、生产及性能的优化。同时也将有效提高生产过程中的投料准确性与工艺控制的精准度,降低人工工作量与人工成本,提升材料与能源的利用率,有效促进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响应苏州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战略及张家港市建设高端绿色飞翔医药产业园规划的核心配套工程。根据《飞翔医药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园区期末污水总处理需求达8,000方/天,而公司现有站点处理能力仅2,000方/天,需通过改扩建匹配园区的水处理需求目标。
公司致力于以水处理膜生产与应用为导向的专项技术开发、膜系统集成研究与设计服务,而水处理膜是实现废水资源化的关键工艺手段。本次项目的实施主要系基于公司的膜产品及膜应用技术,包括能够将高COD、高氨氮、难生化降解的有机废水进行深度处理的新一代高效能MBR膜,能够高效率拆分一价盐和二价盐的高选择性纳滤膜,能够抗污染的反渗透膜,能够高效浓缩水体中盐分的ED膜,以及能够将水体中盐分处理成稀酸和稀碱的双极膜;同时,结合公司在园区现有膜法污水处理所积累的运营经验,以及其他水处理膜应用项目上的成果积累。本项目是促进公司水处理膜成果产业化应用、向下延伸产业链的关键手段,也是深化公司在新兴领域业务布局、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兴市场的重要途径。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兴领域的业务布局,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树立全膜法工业园区废水零排放及深度资源化的应用样板工程,达到推广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效果,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项目实施的经验和模式有利于公司在其他同类型工业园区(如生物医药园区、精细化工园区、石化园区、煤化工园区等集中式园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复制推广、改进执行,强化公司在水处理膜领域的技术壁垒与全产业链竞争力,为未来公司开拓新项目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工业绿色发展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项目高度契合国家“双碳”战略下工业绿色升级政策导向,积极响应《“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对生物医药园区废水零排放与资源化的强制性要求,精准对接《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绿色提升行动方案》及张家港飞翔医药产业园环保配套刚性指标,具备政策可行性。
技术实施上,上述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水处理及膜应用的延续,与公司现有的2,000方/天中水回用与零排放项目经营模式一致,通过MBR+UF+NF+RO+ED+BPED多膜组合技术实现废水零排放。公司依托自有中空纤维膜、卷式膜量产经验及富淼科技高选择性纳滤膜、RO膜等核心技术突破,结合现有2,000方/天零排放项目的成功运营数据,确保技术路线可靠、工艺复用性强。项目作为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从膜产品研发到系统集成均具备可验证的产业化基础,为高效推进提供双重保障。
(3)经济效益测算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4,000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7,297万元,年利润总额2,806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强化公司战略规划与募投项目的协调性,结合自身业务布局方向,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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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