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06 公司简称:杭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3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84%。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书办公室ZA11-000000005W1O7号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9号)核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GDR12,625,697份,对应A股基础股票25,251,394股,每份GDR发行价格为13.69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2,845,791.93 美元(折合人民币1,188,470,380.73元),坐扣承销费2,275,879.46美元及银行手续费10.00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0,569,902.47美元,已由承销商CLSALimited于2023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LU92391020100662320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所得款项净额的50%将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30%将用于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20%将用作经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2025年上半年,GDR所募资金取得利息收入287,935.35美元及8,864,972.41元人民币,支出手续费205.87美元,支出30,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美元户余额为13,637,993.28美元,人民币户(包含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609,694,451.65元。

(二)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项目和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系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梦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梦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

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

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周梦洁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周梦洁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1-82210886

邮箱:zmj@chr-group.net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周梦洁女士简历

周梦洁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17年6月至2025年5月,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25年6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6,426,846.9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3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84%。如在本公告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十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一楼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

邮编:311231

电话:0571-82210886

联系人:孙唯雅、周梦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召集人已在本次会议中就本次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1、投保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条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本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01.65万元,转回或转销1,621.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249.1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750.77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88万元,冲回营业成本1,574.58万元,合并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4,880.1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等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 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501.65万元,本期转回/转销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621.46万元,减少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880.19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客观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