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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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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409 公司简称:富创精密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09 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0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A1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9 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1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富创精密”)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63,33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7,910,746.6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099,513.09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15,728,640.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4,811,233.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8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字[2022]第ZA1593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32,935,881.85元,其中:(1)投入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1,251,089,310.88元;(2)承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600,000,000.00元;(3)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038,000,000.00元;(4)股份回购243,846,570.97元。此外公司取得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45,531,328.93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63,099,513.0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4,807.91元。募集资金余额307,391,872.7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5,328,542.32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富创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富创”)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和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户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分别列示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同月,公司在中信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200100409,并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西路支行签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普通三方存管业务;同时,将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124905299010558开通了银证转账功能。2025年2月13日南通富创完成募集资金账户1111425719300166176注销手续,会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9,912,577.05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217,493.62元(不含税)。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81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公司已将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619,912,577.05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2023年3月,公司将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8,217,493.62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610,5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1,610,5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入 37,329,106.10元,2025年上半年不涉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86%。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3,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8%。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3,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303,542,284.09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16.91%。2025年1月26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2月20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253.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340,536,320.69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4月 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4,720.55万元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追加投资,本次调整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4,720.55万元。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51,093,345.85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持续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回购,累计回购金额为243,846,570.97元。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由于“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全工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计划的调整,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持续的工艺设计优化,需对原规划采买的部分设备或产线进行相应调整,导致验收时间延缓。故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1月调整至2024年5月。截至2024年5月,该项目己完成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2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非职工监事刘臻先生、职工监事蔡润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刘明先生、刘臻先生、蔡润一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三位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删除“监事”“监事会主席”等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件一)。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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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