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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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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将删除或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本次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其中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未逐条进行列示。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仍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将删除或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本次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其中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未逐条进行列示。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仍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8112001012100559929)。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469.3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47.7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83.6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20)第E0040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8,2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5年3月14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募投项目的延期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时间和增加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及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主要是为解决公司现有场地空间受限问题,建设新厂房。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335.79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4,693,887.93元,其中于2020年9月2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元,2020年9月22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8,77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520,092.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1,962.9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7,124.3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756,318.79元,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836,306.55元。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注4:本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现效益1,047.92万元。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本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未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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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3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