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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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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同意推举监事霍志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对外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际表决14名(张斌独立董事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总裁岗位聘任协议、总裁和副总裁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调整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阳杰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安全总监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调整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三、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深圳燃气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1354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7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0,247,169.8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40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0,120.7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45,189.55万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人民币4,931.1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47,904.00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38,848.95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209,055.05万元,其中:(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2)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115,000.00万元;(3)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计人民币5,944.9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10日,深圳燃气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深圳燃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15,0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表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