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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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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58 公司简称:祥生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阐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废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废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1. 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 整体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 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所列示的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标点符号的调整、个别用词造句变化及目录变更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废止、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及废止,并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上述拟制定、修订及废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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