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67 公司简称:新化股份
债券代码:113663 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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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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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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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新化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8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15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67万元(不含税),增加承销及保荐费增值税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2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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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化股份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对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化”)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宁夏新化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宁夏新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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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化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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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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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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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2025年1-6月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有较大变化,其中:脂肪胺产品价格下降4.58%,有机溶剂产品价格下降20.95%,合成香料产品价格下降4.6%。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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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025年1-6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变化,其中:丙酮价格下降19.58%,丙酮(保税)价格下降10.84%,酒精价格下降13.59%,正丙醇价格上升7.01%,正丁醇价格下降19.52%,液氨价格下降16.84%,丙烯价格下降2.69%,白煤价格下降8.58%,松节油价格上升40.15%。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