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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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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583,632千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到董事14名,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金星、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滕亚辉、李文波、陈志昂、胡绍德、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王峥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金星代为出席;公司董事柳长满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姚祖洪代为出席;公司董事刘士霞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胡绍德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成波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该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40,468,417.72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3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7,046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82,04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18,205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3,844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现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963,844千元的3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583,6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4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支持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鑫海”)经营发展,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逐步实现减亏扭亏目标,经太仓鑫海各方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 49%向参股公司太仓鑫海提供人民币3.16亿元股东借款,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按其与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5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6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7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其中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8号公告)

同意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9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择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2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蕊、监事杨朝晖、金科、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3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6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3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该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40,468,417.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633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100017726000002和1100937679000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0712、2170000100000221215和217000010000022106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891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1920082006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实际效益的年化值为3,767.56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9,072.00万元。主要系航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装卸价格明显下降,装卸单价较预期下滑32%;另外资产折旧费用、能耗管理费用和机关管理费用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本年实际效益的年化值为955.04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5,96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的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 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本年实际效益的年化值为4,153.6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4,306.00万元。主要系受公司经营航线结构整体向外贸航线调整,相关航线和港口资源尚在整合中,导致单箱收入减少,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4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7,046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82,04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18,205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3,844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963,844千元的3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583,632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3.16亿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公司向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财务资助,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参股公司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鑫海”)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为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3.16亿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双方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

(二)为支持太仓鑫海经营发展,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公司通过提供财务资助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逐步实现减亏扭亏目标。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公司向太仓鑫海委派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能够对太仓鑫海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太仓鑫海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781281676A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86,390.29558万元

注册地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华苏路9号

法定代表人:蔡飞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股东结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1621%,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8379%。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二)太仓鑫海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40696066T

成立时间:2002年09月12日

注册资本:427,197.2236万元

注册地点:苏州市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0号

法定代表人:吴红

持有太仓鑫海股份比例:30.1621%

2、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589989252U

成立时间:2012年02月09日

注册资本:85,760.902897万元

注册地点:太仓市通港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红

持有太仓鑫海股份比例:20.8379%

(三)太仓鑫海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太仓鑫海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武港存在代收代付电费业务往来。

(五)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集团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太仓鑫海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用途:归还借款、日常资金周转等;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亿壹仟伍佰玖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RMB315,927,500.00元);

(三)借款期限:3年;

(四)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的复利。因借款人违约而采取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太仓鑫海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双方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公司向太仓鑫海委派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能够对太仓鑫海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太仓鑫海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3.81亿元(除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及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外,其他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等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6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2%。截止公告日,上述财务资助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太仓鑫海经营发展,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逐步实现减亏扭亏目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1号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2号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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