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星股份
股票代码:603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通新海星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316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3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316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3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52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西站大道52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8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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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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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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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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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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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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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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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海星投资直接持有南通联力和中联科技100%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新海星投资与南通联力、中联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尚不确定。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通新海星、南通联力和中联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78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47%;本次权益变动后南通新海星、南通联力、中联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7,22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00%,其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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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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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买卖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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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海星股份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通新海星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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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通新海星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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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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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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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科技”)发来的通知,中联科技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8万股,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5.28%变为65.00%,权益变动触及5%的刻度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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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4、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增持公司的股份,其权益变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