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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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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7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序号 1、2、3、10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结合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预计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0,752.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7.1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0,735.8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10,752.9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线上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so@yd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理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劲松先生

总裁:刘锋先生

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霍凤祥先生

财务总监:滕彦斌女士

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so@ydm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电话:010-50973019

邮箱:bso@ydm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27,978,097股的0.025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67元/股。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任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6.67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6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7)

(四)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6.67元/股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的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或可归属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或可归属部分(权益归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李剑锋先生、陈兆震先生及唐晓琦女士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分别获授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工作调整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上述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为360,000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3,790,000股的9.5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427,978,097股的0.0252%。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6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401,2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36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427,978,097股变更为1,427,618,097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本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燕东微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取得了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应由监事会或行使监事会职权的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燕东微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申请手续,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燕东微还应履行减资程序及相应的变更登记、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60,000股,回购价格为6.67元/股。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6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427,978,097股变更为1,427,618,09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427,978,097元减少为1,427,618,097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3.联系人:投资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50973019

5.电子邮箱:bso@ydme.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5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燕东微”)于2022年12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9,865,61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98元。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953,446,261.66元,扣除发行费用196,932,884.69元,募集资金净额3,756,513,376.97元。

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74,054,827.45元,其中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1,600,000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减手续费)58,227,981.55元,其中本年度获得利息收入(减手续费)288,660.81元;期末募集资金结余40,686,531.0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在银行对公营业时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累计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书面形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资金3,771,438,546.97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756,513,376.97元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14,925,170.00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65,429.81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2月24日出具《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40号)核验。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品种方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七天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未用于质押,亦未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明细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一期于2024年7月开始产品达产,二期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2025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2,802.78万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于核算产能利用率,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达产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5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