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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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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8版)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龚巍巍先生以及顾振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龚巍巍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龚巍巍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顾振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顾振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龚巍巍先生及顾振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巍巍先生及顾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且已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龚巍巍先生及顾振华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或提醒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项。离职后,龚巍巍先生及顾振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龚巍巍先生及顾振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翘、黄蓉(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1.张翘简历

张翘,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任评审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四部高级主管、资深主管,业务一部资深主管。

截至目前,张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蓉简历

黄蓉,女,1983年3月生,汉族,甘肃兰州人,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会计学硕士。2014年5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京东方集团资金中心副科长及科长、企划统括中心科长及副部长、董秘室部长。现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中心长。

截至目前,黄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于 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整体延期至2026年7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5号》文《关于同意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86.561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53,446,261.6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56,513,376.9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77号验资报告。根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北京燕东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总投资:人民币75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的净化厂房和已建成的厂务系统和设施,进行局部适应性改造,并购置三百余台套设备,建设以国产装备为主的12英寸晶圆生产线;

4.项目目标:月产能4万片,工艺节点为65nm,产品定位为高密度功率器件、显示驱动IC、电源管理IC、硅光芯片等;

5.项目周期:

(1)一阶段2023年4月试生产,2024年7月产品达产;

(2)二阶段2024年4月试生产,2025年7月项目达产。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项目达产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部分生产专用装备交货期延长,无法及时交付,同时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为更好控制投资风险,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产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基于成套国产装备的特色工艺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11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0973019

传真:010-50973016

邮箱:bso@ydme.com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