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28 公司简称:中远海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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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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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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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5-038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聘期将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特”)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2)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伟俊先生,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葛先生近三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分众传媒、司南导航、苏文电能、丽人丽妆、威派格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水井坊、上海建工等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裴励思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裴女士长期服务于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能源业、零售及消费品行业及综合性国有企业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天秀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女士长期为众多大型跨国企业、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零售及消费品行业、互联网科技行业及医药行业等。杨女士近三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瑞幸咖啡、阿诺医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粤运交通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拟就2025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向立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为2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9万元,同比降低1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18年度至2024年度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此审计7年期间,天职国际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天职国际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原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聘期将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证券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航运业审计经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5-039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融资性对外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2025年公司计划对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1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其中对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3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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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计划对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1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其中对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3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对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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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4月,公司与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达成关于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一致行动人协议,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就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与公司保持一致。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对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实现控制,并满足企业合并条件,从2024年4月开始将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对其由权益法核算转为成本法核算。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2025年公司对“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1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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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天津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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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东南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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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 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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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 洋浦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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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6. 广州中远海运船舶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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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 广州远鑫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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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 上海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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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 厦门中远海运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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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0. 广州远海特种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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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 广州远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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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2.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南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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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3.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美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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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4. 中远海运半潜船(欧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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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5. 苏州中远海特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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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对外担保共计31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海南中远海运沥青运输有限公司等1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14,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8,854.3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40%。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修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此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
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后附修订对照表。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5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