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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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并删除“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其职权转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此外,公司还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的其余条款进行了系统更新。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四、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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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制度全文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批准报送《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以上事项,公司还将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改或删除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有关条款,并对其余条款进行更新。此外,《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也将在监事会取消后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以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最新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以便与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要求和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以便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最新要求和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符合公司最新治理结构的实际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对上述各制度的修订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后更名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未完全达标,上述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需对此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总计需回购注销835股,回购完成后由公司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642,000股变更为401,641,165股,公司注册资本则由401,642,000.00元变更为401,641,165.00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实际审核要求对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部分事项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于南京运营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姜世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批准报送《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以上事项,公司还将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改或删除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有关条款,并对其余条款进行更新。此外,《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也将在监事会取消后相应废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和修改《公司章程》严格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现任监事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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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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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下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或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量、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上述规定中的有效材料,登记时间如下。信函以本公司运营中心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收到的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则以本公司指定会务联系方式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按上述要求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或要求的复印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未能携带或携带材料不完整导致不符合上述登记要求的将视为未完成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京
(2)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3)传真:0517-85196059
(4)邮箱:zhengquanbu@ccgrass.cn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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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