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版)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序号1-7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制定、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5年8月30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04,947.3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1,029.52万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3,917.7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25,937.5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5,937.5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917.7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半年度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
■
注1: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Zhongding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中鼎”)、Zhongding Europe GmbH(以下简称“欧洲中鼎”)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欧洲中鼎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保函等,下同)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2年;公司拟为美国中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有效期为担保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担保是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与相关银行和单位签订相关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表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美国中鼎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商业登记证号:800631008
注册地:400 Detroit Avenue,Monroe, Michigan 48162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95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北美市场部分客户的市场开发、产品销售、仓储结算等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美国中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欧洲中鼎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9日
商业登记证号:HRB 9969
注册地:Pre?nitzer Stra?e 2, 97816 Lohr am Main, Germany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注册资本:6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实业投资,管理和服务在欧所属投资企业;橡胶零部件的仓储、销售与开发及售后服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欧洲中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对有关银行和单位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和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57.81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6.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0.25%。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7,272,916.4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99,937,355.8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8,460,271,171.9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3,701,871,941.7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65,824,487.3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招股说明书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1、2、3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 转 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通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部分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通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的主持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共计65,824,487.3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