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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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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13日 (星期一)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6日 (星期五) 至10月10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华盛”)拟自2025年5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期限已经过半,东阳华盛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公司正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故延后股票买入行为。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阳华盛持有公司股份49,22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6%。

3、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即2025年5月7日)披露前12个月内,东阳华盛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东阳华盛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固定价格及区间,东阳华盛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东阳华盛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系因公司正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涉嫌内幕交易故延后股票买入行为。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华懋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1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5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及其他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鉴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尚未披露,从避免涉嫌内幕交易的角度出发,东阳华盛暂不予实施股票买入行为。在《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公告披露后,东阳华盛将结合增持资金到位情况、二级市场价格表现等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阳华盛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0股,“华懋转债”转股322股,合计新增股份322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906.0195万元增加至32,906.0517万元,公司股本由32,906.0195万股增加至32,906.0517万股。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重新制定《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新制定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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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基于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使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与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制定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同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了公司的相关内部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制度中,序号1至序号13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