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5-05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选举周文先生、周臻纶先生、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选举周臻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选举钱君律先生、汤云为先生、邵万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钱君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选举邵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拟作出如下调整: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相关条款以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新增、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议案如下: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5《关于修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6《关于修订〈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7《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19《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2《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4《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5《关于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中第 1、2、3、10、11、12、13、18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正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商会)第十三届和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常委。荣获2004年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4年至2006年及2007年至2009年上海市劳动模范、2007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2008年度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2008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1年上海市领军人才、2013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2016年第八届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二等奖、2020年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20年入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第七届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历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材料工程师、上海普利特化学研究所总经理。现任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周文先生持有公司446,987,2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1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周臻纶,男,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运筹学学士学历。历任美国J.P. Morgan Chase & Co.分析师,深圳华夏基石智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周臻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投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周炳,男,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采购经理、TLCP项目经理、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公司副总经理、美国PRET Advanced Materials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销售总监。现任美国公司CEO。
周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君律,男,满族,上海市人。上海大学化学系有机及高分子合成专业毕业(1977级),理学士学位。1970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引龙河农场知青;齐齐哈尔铁路局车辆厂技术员;上海东风橡胶二厂副厂长等职。1988年8月到同济大学工作,1994年1月获副教授职称,2000年7月晋升正教授。历任同济大学化学系实验室副主任、主任;同济大学化学系副主任、主任;同济大学理学部副主任。2018年11月退休。学习期间,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积极组织和参与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多项成果或获奖,或获专利,或发表论文。曾任上海市化工理事会理事;曾获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称号。1994年1月参加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曾被评为民建全国优秀会员。历任民建同济大学支部第二届支部委员,民建同济大学支部第三届支部主任。民建同济大学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会主委。曾任民建上海市委委员、常委。民建上海市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民建中央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曾任上海市崇明县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第十届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曾任同济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政协之友教育组副组长。
钱君律先生于2022年6月28日至7月19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2207131047)号结业证。
钱君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汤云为,男,曾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校长助理、教授、副校长和校长等职务,并荣膺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名誉会员,美国会计学会杰出国际访问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曾经担任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是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创办人。兼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好医生独立董事。
汤云为先生于2009年4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获得02763号证书。
汤云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邵万权,男,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律师,现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总支书记、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法律科技协会理事长、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调解中心首席国际发展顾问等。
邵万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周文先生、周臻纶先生、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钱君律先生、汤云为先生、邵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汤云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
钱君律先生、汤云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邵万权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星期二),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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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提案 1、提案 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 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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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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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 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 分给打“√”的候选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 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